话我写于凌晨三点多钟,敲击下全书完三个字的时候,我心疼的落泪了,我不是第一次开书,也不是第一次完本,但却是第一次这么纠结,到底要不要完本。 诚然我是个俗人,耗尽心血的码字创作就是为了能够靠自家的能力改变生活,完成遥不可及的梦想,我相信《妖孽》只要继续写下去也依旧会有人看,每天都会有些微薄收入,可我不想坑大家钱,继续写下去根本不会再有什么实质内容,别的我不敢保证,但是整本书,每一章、每一段我都可以摸着自己的良心说,我在竭尽全力的做好,我不想因为一些利益,破坏掉自己的心血。 我不是一个特别善于表达自己情感的人,更新晚了,或者少更新了,总是会千篇一律的跟大家说,对不起、请见谅,不像别家写手一样,可以巧舌如簧的抒发出自己有多么艰辛,我一直觉得男人苦应该是自己尝,乐子才应该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他是龙族龙子,却蜕变天赋失败,自巅峰跌落。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,杀他证道。家族视他为耻辱,将他逐出,从族谱除名。绝境中,他苏醒前世记忆,华夏龙魂激活,化身地狱邪龙,拥有吞噬天地异火的绝世天赋。炼丹火,天劫火,三昧真火,地狱火等,都是他口中的食物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