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去(或许会有番外?),但是我觉得主线故事是时候到此为止,毕竟一个人一直追求的目标既然已经达成,故事就理应告一段落,之后的故事,不过狗尾续貂,负责交代那些需要交代的一切而已。 二百五十一个日与夜,每天四千字左右的更新,一百二十八万字,当我修改上传完那第五百三十章小说之后,我的大脑完全放空,摊坐在沙发。 当回过神来的我看着眼前这台iPad,却突然回忆起当日下定决心,在iPad文档上打出的第一个字,一时间让我感慨万千,一切都仿佛就在昨日。 这本书如果从成绩来看,可以说是早就扑街了。甚至直到我在写完本感言的这一刻,都没能得到足够的评价来获取分数。 不过回过头一想,我决定开始写网络小说,本来就是一个头脑发热的决定,事实上,当我刚开始写这个故事时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他是龙族龙子,却蜕变天赋失败,自巅峰跌落。圣女未婚妻自斩身孕,杀他证道。家族视他为耻辱,将他逐出,从族谱除名。绝境中,他苏醒前世记忆,华夏龙魂激活,化身地狱邪龙,拥有吞噬天地异火的绝世天赋。炼丹火,天劫火,三昧真火,地狱火等,都是他口中的食物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